功能能力分类与客观评价


发表:1994年

1928年,纽约心脏协会根据临床严重程度和预后对心脏病患者进行了分类。这一分类在随后的七版《心脏和大血管疾病的命名和诊断标准》(Little, Brown & Co)中进行了更新。第九版由美国心脏协会标准委员会纽约分会修订,于1994年3月14日发布。新的分类总结如下,许多医生和科学家使用它们来描述个体患者的状态。

这个版本的主要变化是课程的术语。早期版本涉及功能容量和治疗分类。第7版(1973年)和第8版(1979年)使用了术语心脏状况和预后。但是,职能能力是医学界普遍使用的术语。因此,标准委员会再次使用了以主观症状为基础的“客观评估”一词,并将以心电图、压力测试、x射线、超声心动图和放射学图像等测量结果为基础的“客观评估”增加为第二类。此外,加拿大心血管学会分级量表(Campeau L. Circulation. 1976;54:522。信),考虑到心绞痛症状没有列入以前的类,已纳入新的版本。

下面是新的术语和定义。

使用术语“轻微”、“中度严重”和“严重疾病”的标准无法精确定义。分级是基于医生的个人判断。未对心脏结构或功能进行具体检查的心脏病患者的客观评估被归类为未确定。

根据心功能容量对患者进行分类只是计划管理患者活动所需的部分信息。体育锻炼的处方应该基于多种来源的信息。功能容量是对患者心脏功能的估计,不应受结构病变特征或治疗或预后意见的影响。体育活动的建议不仅基于在没有不适的情况下所能付出的努力,还基于疾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以下是功能能力和客观评估分类的例子。

有严重心绞痛综合征但冠状动脉血管造影正常的患者分为:功能容量IV,目的评估A: 1例急性心肌梗死,休克,心输出量减少,肺动脉楔压升高的患者分为:功能能力II或III,客观评估

不确定诊断

无心脏病:易感病因

诊断类别:无心脏病:易感病因因素包括无明显心脏病但因有可能导致心脏病的病因病史而需定期检查的患者。这些应记录为:无心脏病:病史(说明病因)。

没有心脏病:无法解释的表现

诊断类别:无心脏病:不明原因的表现包括有与心脏相关的症状或体征,但在检查时不能确定是否患有心脏病的患者。这些病例应记录为无心脏病:原因不明的表现,并进一步建议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后进行复查。

当有一个合理的不确定的症状或体征不是心脏起源时,诊断应该是无心脏病。

功能的能力 客观的评估
i类:有心脏病但未造成身体活动限制的患者。普通的体力活动不会引起过度疲劳、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无心血管疾病的客观证据。
II级。心脏病患者的身体活动有轻微限制。他们休息时很舒服。普通的体力活动会导致疲劳、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B.微小心血管疾病的客观证据。
第三类。患有心脏病的病人,身体活动明显受限。他们休息时很舒服。少于正常活动会引起疲劳、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C.中重度心血管疾病的客观证据。
IV类:心脏病患者,导致无法进行任何身体活动而无不适。即使在休息时也会出现心力衰竭或心绞痛综合征的症状。如果进行任何体育活动,不适就会增加。 D.严重心血管疾病的客观证据。

*纽约心脏协会标准委员会。心脏和大血管疾病的命名和诊断标准。第9版。1994:253 - 256。

重印要求应发送到科学事务办公室,美国心脏协会,7272格林维尔大道,达拉斯,TX 75231-4596。